- 1
- 2
- 3
- 4
Information Show
河北省及省外进冀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前须取得建筑施工许可证,如何申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我站为您总结
条件具体内容:
(一)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。
(二)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,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。
(三)需要拆迁的,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。
(四)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。
(五)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。
(六)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。
(七)按照规定应当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。
(八)建设资金已经落实。
(九)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材料具体内容:
1、 建设行政许可申请书;
2、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》(原件);
3、 附件材料
(1)土地使用证书或建设用地许可证;
(2)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(城市规划区内);
(3)项目审批(核准)备案文件;
(4)项目年度投资计划(政府投资项目);
(5)施工图设计审查合格证书;
(6)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(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出具,限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)
(7)经省招标办备案的施工合同(副本原件)和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及监理企业项目总监的注册证书复印件;
(8)省工程质量监督书(省质监站)和质量责任书(原件);
(9)省安全监督备案表(省安监站);
(10)银行出具的资金到位证明或资金保函,其中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,到位资金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%,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,到位资金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%。实行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的,提供保函或保证书等担保文书;
(11)缴费完费证明(包括城市基础配套费、墙改费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、渣土处置费、散装水泥专项资金、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和预储金(缴费要求依据各设区市规定))。
注:除注明须用原件外,其余均可用复印件,复印件统一采用A4纸,按上述顺序排列并装订成册,同时带原件备查。